解析:
在贷款人不幸离世之后,贷款应交由其法定继承人或合法配偶负责偿还。
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夫妻其中一方去世之际,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共债务,生存的另一方须对其实施连带清偿责任。
倘若贷款人事先预留了个人遗产作为偿还保障,在借款人过世以后,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原则上理应由这些遗产来进行偿还。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无论何种情形,只要有人继承了借款人的遗产,那么其就需要负责偿还相应的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