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处理论有效。
以手机录制视频的形式呈现的遗嘱,在法律领域内被视为录音遗嘱之一类型。
然而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在场见证的见证人具有相应的法律权利与义务。
具体而言,遗嘱声明者以及两位见证人均需在录音录像过程中全程参与,并将其个人姓名或肖像及其出生年月日全面记录于视频文件之中,如此方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及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