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医疗纠纷领域中,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划分为两大类别,分别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前者所涉及的诉讼即为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诉讼,而后者则是指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之内的其他医疗过失行为引发的赔偿纷争,也可被称作医疗人身伤害诉讼。尽管这两种类型的纠纷都与医疗行为息息相关,但它们在许多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例如在法律适用、鉴定分类、赔偿项目设定、计算方式及赔偿金额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概括来讲,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如果针对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寻求司法帮助,那么无论从诉讼策略部署角度来看,抑或权衡利益得失来看,无疑都将具有更大的优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