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未签署合同并支付定金,此笔款项仍可获得退还。
具体而言,倘若对方背弃承诺,即便尚未签订书面合同时,所交付之定金亦可获准退还。
然而,倘若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展开磋商且无法达成共识,以致无法缔结正式协议,在此情况下并非适用定金罚则。
此外,若任何一方毫无故由地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积极妥协或者擅自更改预先商定的购销书条款,从而导致交易未能如期实现者,此种情形下将适用于定金罚则的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一方能提出充分且合理的理由,诸如不可抗力、突发性事件以及政策调整等原因,此类因素均不妨碍其无需承担定金罚则的责任。
综合以上条件,关于能否得以退还定金这一问题,其关键在于是否在预定时间与房地产开发商就购进商品房相关事宜进行充分磋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