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首先,须提供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簿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提交能够证明双方均未缔结过婚约的文件;
再者就是针对彼此间无直接血统联系以及尚未涉及到第三代旁系亲属关系的问题,填写相应的书面声明;
此外,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