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装修合同的性质问题,普遍被视为属于承揽合同范畴内,因此,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时,应遵循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揽合同即是指承揽方根据定作方所提出的详细需求来完成工作任务,并向定作方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成果,而定作方则需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酬金。
即便在合同文本中并未明确指出承揽人和定作人的身份,亦不会对此类合同的法律属性产生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承揽合同中的承揽者既可能为单一主体,亦有可能由多个个体组成,这便构成了共同承揽者的关系。
在此情形下,若无特别约定的话,那么所有参与共同承揽的人员均应对定作方承担连带偿还债务的义务与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