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屋已经完成买卖并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若发生渗漏现象,出卖方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彻底整改,并就整改过程中的相关损失予以补偿。
倘若渗漏问题严重至无法通过简单修缮方式解决且对日常居住产生重大影响时,买方则有权提出退房申请,并且由卖方承担由此引发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义务。
然而,如果在房屋交易之前,卖方已明确将渗漏瑕疵告知买方或者买方已经了解到该缺陷存在,那么卖方便无需对此类事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