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私自种植的树木亦万不可随意砍伐。
若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行大量砍伐林木的行为,便极有可能被归类为滥伐林木罪行。
凡欲采伐林木者,务必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采伐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遵循许可证上明确规定的内容实施采伐工作。
依据用材林消耗量不得超过其生长量这一原则,政府对每年的森林采伐量严加限制。
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采伐权利相互独立,无法因为有人认为他们拥有这些权利,便能够自主决定采伐行为而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及领取采伐许可证。
并且,即便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若违反了该许可证所述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要求而任意采伐林木,同样属于违法行为,甚至可能触犯滥伐林木罪名。
肆意滥伐行为的数量庞大是构成该罪名的关键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在林区范围内,滥伐行为一般以10至20立方公尺或幼树500至1200株为法定起点。
反之,在非林区范围内,这一标准则调整为5至10立方公尺或幼树250至600株,或者相当于以上两种情况下造成的损失。
然而,若滥伐林木的数量接近上述数据,同时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进行定罪量刑:
(1)带头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活动,或者导致植被破坏面积较大,从而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
(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或特种用途林的;
(3)一直以来都存在滥伐行为或者屡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4)滥伐林木且不听从他人劝阻,或者对护林员构成威胁的;
(5)其他滥伐行为情节严重的,例如,滥伐珍稀树木等。
若滥伐林木的数量尚未达到上述标准,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仅仅是普通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针对此类行为的处理办法是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在相当于滥伐的树木棵数之外再补种五倍的树木,同时还要罚款,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的二到五倍。
法律依据: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