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简易程序所涉处决书必需列举以下内容:
1、犯罪者或违法组织的姓名及注册地址;
2、相关证据证明其触犯法律、法规或规章方面的具体情况;
3、针对违法行为规定的严厉程度及其根据的法典;
4、向违反者告知如何缴纳罚款以及执行时限;
5、如有任何异议,可选择向上诉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司法诉讼的途径及相应的期限;
6、执法机构的名称以及采取处罚行动之日的详细记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