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任何无视国法,故意阻碍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或者以暴力手段袭击正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为之人民警察的违法犯罪分子,都应视为妨害公务罪的加重情节,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严厉惩罚,同时,还需对其予以从重处罚。
若该类罪犯的行为导致人民警察受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身体伤害,则还将构成更为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届时将依据两罪中最重的刑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