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需申请所需证件,您应依次准备好以下三项:
第一,《卫生许可证》;
其次是《卫生经营许可证》;
最后一个是《工商营业执照》。
在办理这些证件时,您的操作流程应该如下:
首先,您需要携带健康证明以及店铺租赁合同等文件,前往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其次,带上您的身份证,健康证,店铺租赁合同,以及已经获得的卫生许可证,再一次来到工商局进行个体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最后,您需要提交一份包含以下内容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申请单位的完整名称或法定名称缩写,并加盖公章(该公章必须与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所提交的公章保持一致,个人可以不用盖章)。
同时,申请单位的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等数据应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报。
在申请书的许可项目一栏中,您需要填写生产经营的范围及种类,如果没有特定事项,则应在相应栏目中填写“无”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