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有宪法及相关法律明文规定,未经由司法审判机关做出最终判决,任何人不得被归类为罪犯。
换言之,倘若涉案公民未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且未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其行为无法被视为实质意义上的犯罪行为。
在此情况下,法院亦将无法启动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因而相应的个人或团体亦无法在法律层面上被判定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