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申请再审人为自然人,须向法院提交有效ID证件复印件;但若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呈递清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另外,还需提交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正本,或经过核对无文字错误的副本;
同时,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所提交的重要证据亦需另附复印件;
最后,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撑其主张的法律情形以及再审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缺闷斗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