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误工费索赔的具体数额,会因为行业差异、工作性质差异乃至受害者是否就业等多种因素影响,收益来源也有所区别,所以具体案例中的误工费计算基准需要因地制宜。
然而,对于误工费的总体赔偿额度,则主要遵循中国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进行确定。
以下列举几点基本原则:
1.只要在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被保险车辆对事件负有一定比例的责任,那保险公司就必须在强制性汽车责任保险的范围内,为受害者提供最高11万元的误工费用赔偿;
2.条件允许的话,医院应开具明确的诊断证明书,其中必须写明受害者出院之后将计划休息的期限。
同时,受害者所在的工作单位还需开出事发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扣除费用证明以及缴税证明,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准确无误地评估出由于休养导致的收入下降金额;
3.误工费的具体数额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其收入水平决定的。
如果受害者因受伤不得不长期停工,误工工资的计算可从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日期开始算起直至定残日的前一天为止;
4.如果受害者有相对稳定的收入,那么误工费就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支付。
反过来,如果受害者没有稳定收入,则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标准。
但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类似行业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