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两周岁以内的婴儿及其父母的扶养状况,一般的处理方法为:
婴幼儿通常由其母亲进行抚养;然而若出现女方的身上患有任何永久性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性的疾病,并且这些疾病将会对其子女产生负面影响时,或者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女方并尚未具备充足的抚养能力,法院都会判定孩子交由现实中承担更多抚养责任的父亲抚养。
而对于两到八岁的孩子,关于他们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全面参考日常生活的照料行为、目前的家庭生活所在地、双方的经济实力、背景教育程度以及是否存在任何不良嗜好等因素,从事微量细致的分析,从而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至于八周岁及以上已经具有初步独立思考能力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则更需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和某位家长共同度日,那么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将抚养权判给乐意接受这一决定的那一方可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困扰与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