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当事人是否能够被准予保释(即取保候审)主要是根据其所犯下的罪行的严重程度、对社会的潜在威胁以及有否可能干扰案件审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决定的。假设逮捕鱼类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是情节轻微,且不存在逃逸或者销毁证据的可能性,那么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能否得到批准,仍然需要由负责处理该案件的执法机构依据实际案情来作出判断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