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相关法律条文对机动车辆违法行为之处理位置作出了明确规范:
机动车所有者必须携带有效驾驶执照以及行驶本原件,前往该辆车违章所在地或该车辆注册地任意一所交警大队或者是政府设立的行政综合性处理窗口进行接受处理。
如果逾期未能及时缴付罚款,交管部门将按照罚款金额的每日百分之三比例额外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