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适用快速审判程序进行案件的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应于接案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判;若案件可能涉及到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1年者,有权将其延长至15日。
对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庭应立即做出裁判结果并当庭宣读。
在做出最终判决之前,必须听取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