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行为主体因蓄意冒充他人品牌标识而遭到刑事拘留,并且被认定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例中,法庭将可以依法对其施以三年以下期限的有期徒刑,或处以剥夺自由时间与能够支付的罚金之间的任一种惩罚。
然而,倘若案件情节达到极为严重程度,法庭则可能会决定对罪犯实施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期限的有期徒刑,并同时征收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