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小三无需归还财产的具体情形包括:
1.若小三对男方所支付的款项并不知情,那么在此情况下,她因善意而接受这些花费,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可以享有相应抵消权,从而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2.倘若原配在知晓丈夫将共有财产赠送给小三之后,选择保持沉默或明确表示赞同此举,便可被视作是夫妇间达成协商共识的表现,所以事后便无法再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