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强烈建议所有与招标方具有特殊利益关系的公司、社会组织或个人必须积极避免参与任何投标活动。同样地,如果有任何公司或组织之间存在严重的股权架构或管理关系,那么这些关联企业也同样应该避免在同一个标的投标过程中出现。尤其是,假如单位负责人与另一家公司属于相同或相关方控制,那么更不可以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