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关于孕妇如何进行劳动仲裁的操作方法如下:
首先,孕妇必须向其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且还应该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交相应的副本。
在这份仲裁申请中,应明确记载着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基于何种事实、理由提出请求。
二、欲了解孕妇申请劳动仲裁所需准备哪些文件资料:
1、一份详尽阐述仲裁请求及其理由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复印材料;
3、若出现委托代理人情况,则需与当事人当面签署并提供《授权委托书》,该文书需明确标注委托事宜,同时附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代理人是由律师事务所派遣的职业律师,就需要提供职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果代理人是普通民众,则需要提供与申请人的非付费代理协议以及与其间关系的法律支持文件;
4、被起诉方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证明申诉者与被诉方具有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账簿(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受到处罚或者被开除、解雇、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或是批准书等等材料。
申诉人在提交这些证明材料时,除了要附带原件之外,也需要提供各个复印件份数,审核之后原件将予以退还;
6、额外准备一式两份的《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