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近日,我司收到来自长沙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二套房契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本次政策更新,对于个人或家庭在购置第二套改善性住宅时,如果该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则将按1%的税率进行征税;倘若该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则按照2%的税率进行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在6月9日至8月23日之间支付了二套房契税的申请人。
在此之后尚未申请税费退还手续的人士,可以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最新政策标准办理相关退税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