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该事件中,等级最高的一级伤残所对应的是二十七个月的个人工资额度;对于存在伤残情况的雇员,可以保留其劳动合同关系并继续发放伤残津贴给他们;
此外,一级伤残所得的待遇更优越于其他等级,具体地说,是相当于个人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九十。
同理,二级伤残则享有二十五个月的个人工资额度;同样,仍然能够保留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享受伤残津贴的发放;而这个等级的工伤津贴相对一级来说要少些,资助比例为个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
至于三级伤残,对应的是二十三个月的个人工资额度;而四级伤残代表着二十一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
接着是五级伤残,对应的个人工资为十八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