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左转与直行相互碰撞后的责任判定问题,应由负责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发过程中双方的过失程度进行了断。
若因机动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情况,则需交由其所购买的保险公司在其法定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进行赔偿。
然而,如有超出该范围的款项,则需由涉及事故的机动车辆之间,依照其中有过错的一方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换言之,如果是双方均有过失,那么就需要按照各自过失的比例来分配责任。
按照道路交通规则的相关规定来看,机动车辆途经路口转弯时,必须必须先停车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无误之后才可以旋转方向盘。
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减少对正在直行通行的车辆的影响,保障他们能够顺利的通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