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将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同时还需缴纳金额在人民币1000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
此外,由于此前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惩罚,若再次出现此种违法行为,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即刻起,不仅将被处以十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而且还要处以高额罚款,数额在人民币1000至2000元。
更有甚者,将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异常醉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更为恶劣,其不仅会危及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也对路人乃至公共交通构成了威胁。
据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类行为给予坚决打击,一经发现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由有关部门立案侦查,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重要的是,将被禁止资格长达五年之久,期间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