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农村土地租赁补偿规范如下所示:
关于土地租赁方面,并无特别明确的规定性标准可循,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权依据实际需求进行自行商议并确立相关租金价格。
通常而言,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用人土地补偿费用、移居安置费用,以及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面附着物与青苗等可能受影响的补偿费用,同时需要为被征收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服务。
对于涉及到农业用地的征用案例,其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及移居安置费用,其具体数额标准将由各省级行政单位或自治区,根据所在区域的综合地价予以评估核定,并定期调整或重新公布。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的评估过程中,需全面考虑到诸多要素,如土地原来的使用功能,土地资源环境状况,土地生产总值,土地区位的重要性,土地供应与需求态势,人口变动及其主导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等,并且更新周期应不少于每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