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彩礼的归属问题,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实践操作中的通常做法,我们可以作出以下几个角度的分析。
首先,彩礼通常被认为是新娘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应当归属于她个人所有。
这主要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彩礼是指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际,由女方或其家属按照当地民间风俗习惯向新郎及其家人所支付的金钱或物品,这种款待之情通常会发生在正式结婚之前,因此可以视为新娘在婚前已经拥有了这些财物,进而认定它们属于新娘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归还当初给予的彩礼。
再者,即使两人已经完成了婚姻登记的程序,但若他们在婚后并未真正共同度过生活,甚至在婚前为了支付彩礼就已经让男方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等状况,在面临离婚之时,男方同样有权向女方追讨回自己曾经预先支付的彩礼。
至于嫁妆是否应该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之中,这个问题目前仍然存在争议,尚无确切答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