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立案侦查乃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及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行为者或涉嫌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嫌疑人自发投案,以及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权力机构所移交的案件,在收到上述材料后,通过领导层的批准,将其列为刑事或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一种行政活动。
抓捕则强调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实现阻碍刑事诉讼的目的,规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产生社会危机风险,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剥夺人身自由并予以拘禁的一种强制性的刑事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