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成为刑事拘留的对象之后,他们的亲属可以遵循下述步骤展开行动:
首先,亲属有权查看拘留通知书以获取关于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具体罪名、被关押地点、负责此案件官员所在机构以及该官员的姓名等详细信息;
其次,强烈建议立即聘请律师参与其中,便于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的调查阶段,只有律师才有资格与其见面。
依据现行法规规定,家属或者好友无法直接会面犯罪嫌疑人,只能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时才能实现。
在此期间,唯有委托律师才能够进入看守所探望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律师在看守所内可以过问以下事项:
是否遭受刑讯逼供、同监舍犯人有无欺凌或侵害、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了解当事人涉及的犯罪罪名及其相关案情、传达家属和亲友的情感关怀以及欲知信息、递送狱中状况回报、代理申请保释、代为申诉或控诉等诸多事务。
再次强调,警察部门必须在拘留24小时内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