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售出后逃避支付购房款项的问题,即业主对已出售的房产进行第二次销售以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况,在此情况下业主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此种情形通常表现为业主通过制造虚假信息或者刻意掩盖真实情况来蒙骗第三方买家,哄骗其购买原本已被出售的房产,以至于欺骗者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
在此过程中,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占有这笔交易款,只要存在蓄意追求非法获利的意图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