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将其递交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在此份表格上请确保公司已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亦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同样需在该表格上加盖公司的公章;
3.股东会议决议书,所有的股东皆须在此文件的签名处签字确认;
4.公司章程修订案,全体股东也需在此文件的签名处签下自己的名字;
5.公司的营业执照,包括了正本和副本两部分;
6.公司的公章人和行政法规,任何变更公司名称的行为都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
若有此要求,请提交相关部门已经批准的批复文件。
注册新成立的公司时,必须在经营范围这方面作出明确规划,确保今后的业务开展不会超出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
因此,如发现计划从事的业务与现有的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有所不同,那么就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营业范围作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