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对他人对自家土地进行确权时,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应对:
1.关于土地确权产生争端的问题,首要的做法便是组织相关方进行友好协商以求得解决;
2.倘若经过上述程序仍未能解决问题,依据法律程序,可以向处于乡级以及以上行政层级的人民政府提交处理申请,以此来寻求处理土地权属纠葛的合法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