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通常情况下,发生骨折或其他类似伤势时,其所导致的损伤程度可以确定在九级到十级之间的伤残程度范围内。
2、对于那些因工作过程中不慎导致伤残并被医学鉴定机构评定为七级到十级伤残的员工们,他们可享有如下合规的权益与待遇:
(1)对于严重工伤事故所产生的经济负担,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际伤残等级提供一笔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该金额根据所受损伤程度而定,具体计算方式为:
七级伤残可获得12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额外补偿;八级伤残则能获取10个月的个人工资;九级伤残能得到8个月的个人工资;
至于十级伤残,其能够得到的是6个月的个人工资。
(2)当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期满之时,或是由于员工自身原因主动申请与公司解约之时,用人单位应负责向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种补助的具体数额及计算方法,都将由所属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如果员工选择结束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此前提到的各项补助以外,还需再为员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4、对于因工伤所引发的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支付。
而在此之前,用人单位需要保证员工能够享有与其在受工伤前同等水平的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用等。
5、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为每位员工缴纳各项工伤保险费用,那么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