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尚未被建筑物覆盖的宅基地上,尽管子女的户口仍保留在农村地区,他们仍然能够依法直接继承这块农村宅基地;
然而,如果子女将户口迁移至城市,则无法直接继承原有的宅基地。
另外,若宅基地上存在已有年头的老房子,这些老房子无疑是父母的私人财产,作为其子女有权进行合法继承。
因此,无论户口是否已经转移至城市,农村地区的子女均可获得农村老房子的所有权,并依据“地随房走”的法律原则,同时享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
对于爷爷遗留下来的宅基地,应由爷爷的子女及其配偶共同继承,除非爷爷的子女在爷爷之前离世,此时孙子女方可代为行使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