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所提供的房地产估值服务的收费方式如下:
1.对于房屋总价值在1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下的客户,我们将按照其评估总价值的0.42%进行收取费用。
2.当房屋价值介于100万元和500万元之间时,则采取累进制收费系统,具体的百分比为0.3%。
3.对于房屋价值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客户,我们将按照评估总价值的0.12%进行收取费用。
4.对于房屋价值高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的客户,我们将按照评估总价值的0.06%进行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