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大陆地区,对酗酒驾驶机动车辆者的处罚措施如下:
首先,给予司机一个月到三个月之间的暂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同时,处以200元人民币到500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
如果驾驶员已经达到了醉酒驾车的程度,那么交管部门就有权利将他约束直至清醒,并给予15天之内的拘留以及临时吊销其长达三个月到六个月时间内的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而且,还要处以500元人民币到2000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
更为严重的是,这已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即犯罪嫌疑人蓄意醉酒开车,即便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也会面临至少一个月以上最长六个月以下的拘役惩罚,同时还需要支付罚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