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继承房产所需办理之公证费用的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若房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内,则按照0.3%的比例收取,实收款额不足二百元时,则以二百元整计;当房产总价值超过五百万元时,其应缴纳的公证费用将按照0.25%的比例计算;而如果房产的价值在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之间,那么这部分房产所需支付的公证费用将按照0.2%的比例进行收取;当房产价值在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之间,则按照0.15%的比例进行收费;对于房产价值在两千万元到五千万元之间的情形,其需缴纳的公证费用将按照0.1%的比例进行计算;当房产价值超过五千万元且在一亿元之内,那么此部分房产则须按照0.05%的比例进行公证费用的缴纳;
然而,若涉及的遗产房产价值达到或超出一亿元时,则另行按照更高的费率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