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严令禁止在工作日中的任何时刻内饮酒,无论是何种原因,均须遵守此项规定;
同时,在值勤或依法履行公务的过程中亦应严肃杜绝酒精的刺激。
为了营造廉洁自律的办公氛围,我们特别提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的各类考察研究、出席重要会议、商务接待以及执行任务等日常公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公款购买、消费各种酒类饮品行为;同时,也需注意个人自带酒水或接受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种类的酒类饮品,以防止此类情况出现,再次强调,所有公款购买的酒类商品均属违规。
针对外出参与各类会议、执行任务、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中的有关人员,以及在这些活动结束之后的业余时间内,坚决禁止以私人聚会等任何名义随意饮用酒类饮品。
此外,我们强烈推荐并要求工作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段之外,遵守禁酒的原则。
法律依据:
《关于禁止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规定》第四条
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
(含节假日值班及执勤等)和工作日八小时内一律禁止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