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具体情形而定,若派出所在诉讼程序中启动了侦查阶段,即表明该事件已正式立案。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履行其侦查职责,收集并调取与犯罪嫌疑人罪行相关的证据材料。
同时,必须注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调查工作,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依法实施逮捕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