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成功创立有限公司,务必遵循以下各项法定要求:
首先,作为股东,必须符合法定人员数目要求;
其次,每个股东需出缴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制;
再次,所有股东应当在共同协商下达成协议,且依照约定构建合适的章程;接着,公司需拥有自身独特的公司名称,并成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等级的组织结构模块;
最后,公司应有特定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必需的生产经营系统。当上述要求均得以满足之后,接下来的步骤将推动公司正式设立。包括但不限于:首先,领取并详细填写好《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然后,向相关部门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以及相关的申报资料,静待核名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且同步获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各种相应表格;紧接着,倘若公司业务范围触及前置许可规定,则需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随后,前往经由工商总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设投资专用账户;此后,履行资金注入程序,并及时赴法定验资机构进行资金验资(对于采用非货币方式出资的情况,还须办理资产估值手续和财产转移授权);
而后,向工商总局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厚积薄发的申请材料,若申办资料齐备,并符合法定规范格式,便可等待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在接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上确定的日期前往工商管理局缴纳注册费用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