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您的情况中,房产和股票投资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存款如果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同样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鉴于您提到的家暴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之一。因此,您的母亲作为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在财产分割中主张多分一部分财产,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家暴造成的损害。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的母亲收集所有可能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报告、家暴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家暴的存在及其对母亲身心造成的影响。这些证据将在法庭上支持母亲的主张,有助于法院做出有利于母亲的判决。
如果您的父亲不同意协商分割财产,您的母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财产分割。在这个过程中,考虑到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建议您的母亲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