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被判处为期六个月以下的监禁刑罚,及最高五千元人民币的罚金:
(一)以极快速度驾车比赛,情节极度恶劣;
(二)饮酒过量后仍继续驾驶车辆;
(三)提供校车服务或者进行乘客运输,严重超过核定的人员承载运力,或是超过规定的行车速度;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运输危险化学品,给社会安全带来潜在危害。
如果汽车拥有者和管理者对于上述第三条和第四条所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将按照同样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若存在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并且同时构成了其他形式的犯罪,则应依据处罚较为严厉的那一条款来确定罪名,并予以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