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尚未拥有宅基地的家庭,由于自然灾害或政策性拆迁等原因导致重建住宅的需求,或者因为子女婚育分户居住,原有宅基地无法满足新家庭需求的情况,抑或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列出的其他特殊情况下,农村村民均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宅基地申请。
在处理宅基地分配事项时,务必依照先由成员提出申请,再经集体审议通过,最后按照每户家庭为单位进行分配,且每户仅限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对宅基地的面积进行限制并纳入规划管控范围内的原则进行操作。
此外,我们要严格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宅基地的概念及构成要素,我们在此明确指出,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其中涵盖了住宅、附属用房以及生活庭院等各类用地。
这些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依法依规无偿分配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以户为单位进行占有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出租、转让。
承租人不得将宅基地租赁、转让给他人使用,未经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作为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