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抢夺乃是违反和触犯刑法相关典章制度的恶劣行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明文制定的定义,“抢劫”这一词语特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经济利益而采取的以非法占有为实施目标的暴力行为形式,其中,行为人需要对受害者(主要指财物的所有人和保管人)当场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乃至采取其他方式,从而强行将公共财产或私有财产夺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