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并未投保车损险的情况下,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应按照如下情况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如果已购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亦称交强险)的话,通常情况下,在此范围内的损失将由交强险负责理赔。
然而,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便需由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次,假如连交强险都未购买的话,那么所有因为故伤亡生的损失都需由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