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汽车商业保险体系当中,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我们要关注的是主险范畴,它由众多细项组成,如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以及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毫无疑问,这些项目是商业汽车保险系统的核心构成部分,它们为广大车主提供了最为基础且必要的安全保障。
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主要负责保障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使用车辆过程中所导致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其次,附加险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了诸如无过失责任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涉水行驶险等多个具体项目。
这些附加险种能够为广大车主提供更为精准和有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服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
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