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机动车超越规定行车速度的行为,如果超出速度比率不超过10%,将给予警告处罚;若车辆在设定速度上限为每小时50公里的道路上行驶,其实际速度超过了规定时速的10%但不足20%,将被判定为违章行为,并记录3个扣分点,同时面临50元的罚款处罚;当超出速度比率达到20%至50%之间时,会被记述为6个扣分点,并处以100元的罚款;而驾驶速度超过限制速度50%及以上、但不足70%的情况下,将会面临共计300元的罚金和12个扣分点的处罚;对于严重超速行为,即超过70%的速度界限的,将遭遇500元的高额罚款以及12个扣分点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