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在未涉及到具体财产权益方面事宜的情况下,每件委托事务的法律服务费用区间为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不等;而对于涉及其财产权益等相关事项的委托,则需额外支付每件基础服务费用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若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出了1万元的范围,则应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而言,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其计费比率为5%至6%;而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其计费比率则调整为4%至5%;以此类推,直至争议标的金额达到5000001元及以上时,其计费比率将降至0.5%至1%。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无涉及财产权益方面的事宜,每件委托事务的法律服务费用区间为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然而,如果涉及到了财产权益等相关事项,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无涉及财产权益方面的事宜,每件委托事务的法律服务费用如下: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其费用区间为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其费用区间为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不等。
而如果涉及到了财产权益等相关事项,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