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使用医保卡给亲人购买药品确实有所关联,尤其是当所购买的是用于治疗慢性疾病的药材时,这将不可避免地积累大量相关的购药记录。
倘若在未来涉及到诸如投保保险或理赔等环节,这些药店购药记录可能会对我们的投保行为或后续的保险理赔产生不良影响。
原因在于,医保卡其实并非普通的银行卡,它实际上是专属于医疗保险个人账号的专属卡片,其识别编号即为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且该卡存储了详尽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个人账户中各资金流向和消费明细等详细数据。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